据香港投资推广署署长刘凯旋女士表示:
截至7月5日,香港「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自3月1日接受申请以来,一个收到了346宗申请。
其中214宗申请已经完成净资产审查,入境处原则性批准117宗申请,有4宗已完成在港投资3000万港元。
2024年3月1日,港府正式宣布重新开放「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即:香港投资移民)」!
新的“香港投资移民”计划大体框架仍沿用了以往的计划,但是投资门槛提高三倍!
由原来的至少投资1000万港币,变为至少投资3000万港币至港府指定的获许投资资产!
来源:港媒
而对于新的“香港投资移民”计划,想要申请的投资者最关心的,其实还是:
有哪些产品可以购买?
哪些投资符合申请资格?
下面我们来详细列一下新获许投资的资产类型:
第一类:获许金融资产:
● 股票
以港元或人民币交易的香港联合交易所(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
● 债务证券
1)以港元或人民币交易的联交所上市债务证券(包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内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香港发行的债务票据);
2)以港元或人民币计价的债务证券,包括由以下机构发行或全面保证的定息或浮息工具和可换股债券:
● 存款证
由《银行业条例》(第 155 章)订明的认可机构发行以港元或人民币计价的存款证。存款证在购买时须距离到期日不少于12个月,而投资金额以最低投资门槛(即 3,000 万港元)的10%为上限;
● 后偿债项
由认可机构按《银行业(资本)规则》(第 155L 章)附表 4B 及4C 的规定发行以港元或人民币计价的后偿债项;
● 合资格集体投资计划
(i) 由获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就第 9 类受规管活动发牌的法团或注册的机构管理的证监会认可基金;
(ii) 由获证监会就第 9 类受规管活动发牌的法团或注册的机构管理的证监会认可房地产投资信託基金;
(iii) 由获准许经营《保险业条例》(第 41 章)附表 1 第 2 部所指定的类别 C业务的保险人发行的证监会认可投资相连寿险计划;
(iv)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571 章)注册并由获证监会就第 9 类受规管活动发牌的法团或注册的机构管理的开放式基金型公司;
● 根据《有限合伙基金条例》(第 637 章)注册的有限合伙基金的拥有权权益;
第二类:非住宅房地产:
在香港的商用及/或工业用途非住宅房地产(包括楼花但不包括土地),而投资金额以 1,000 万港元为上限。
第三类:资本投资入境计划投资组合(必须投资):
为支持创新及科技行业和其他有助于香港经济长远发展的重点行业,新的「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投资组合」将会成立并由香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向与香港有关联的相关公司/项目作出投资,新计划申请人须向投资组合投入300万港币。
比较获建议4大投资组合
在政策出台后就迅速响应,分析新计划的最新要求,帮助有意向客户准备充足材料递交申请!
成为了香港投资移民新计划开放后,第一批递交申请的专业机构!
并且,远阳在4月多次受邀访问香港投资推广署,与推广署及香港入境处保持紧密沟通,及时获取第一手申请资讯!
也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在近期迎来了多组客户的【原批信】以及【净资产审核批复信】
详情可看:又一「香港新投资移民」客户获原则批准信,整体周期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