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不管是通过什么途径获得香港身份,都必须要满足一个条件,那就是:“通常居住于香港连续7年或以上”才能申请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
对于这个硬性要求,很多人都进入了一个盲区。都以为“在申请永居前七年,每天都得在香港住”。
NO!并不是这样的,但有一点值得肯定的是,在这7年的时间里,签证不能断,一旦出现断签的情况,7年时间可是需要重新累计的。
1、怎样理解“通常居住”?
香港特区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早前在香港立法会换届选举的记者会上,曾回应过“长居内地是否仍然符合「通常居住」香港”的问题。
从曾国卫局长的回应中,我们得出了以下三个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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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香港≠不“通常居住”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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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居住”香港,这个概念要考虑到各个相关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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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在内地、香港两地工作生活,仍属于“通常居住”香港;
可见,港府对于「通常居住」并没有严格的居住要求,对申请人留港的时间长短也没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制,事实上反而给予申请人很大的自由和空间。
其实,港府早已明确界定过“通常居住”的概念,香港入境处官网写明:“任何人如果是合法、自愿和以定居为目的而在香港居住(例如读书、工作或居留等),不论时间长短,他/她会被视为通常居住在香港。如果他/她只是暂时不在香港,仍会被视为是通常居住在香港。”
所以,港府从来没有要求大家要在香港住7年,偶尔的离开,偶尔一段时间不在香港也不会影响转永居。
2、如何做到“通常居住”
既然“通常居住”并没有强制申请人在香港住满七年那么,怎样才能做到“通常居住”于香港呢?
香港入境处官网显示,入境处在审核“通常居住”时的主要考虑因素如下:
您不在香港的原因、时长以及次数:
在香港的永久居民申请表格中,有一项要求是申请人需详细填写离开香港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具体情况。
这意味着,即便长期不在香港,政府亦会对离港原因、时间和次数进行全面审查。然而,只要申请人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明,其日常居住在香港的身份仍将得以保留。
是否在香港拥有稳定住所:
在香港入境事务处审理永久居民申请的过程中,该处在很大程度上重视申请人在香港是否拥有固定的居住场所。
若仅提供了一些银行结单或水电账单,但未提供租赁合同,则香港入境事务处很可能会视该地址为通讯地址,而非实际居住地。故此,他们可能无法认定该地址为住所。
是否受雇于香港公司或在香港创立公司:
若能提供在香港的工作证明,例如劳动合同、强制性公积金缴纳记录、工作证明等文件,那么对于申请成为香港永久居民将有所裨益。
此类文件可作为在香港就业和居住的有力证明,有助于移民部门对申请进行全面评估与审批。
受抚养人是否在香港:
在香港入境处对新来港人士是否在香港定居的考察过程中,他们并不仅以在港停留时间作为唯一的判断标准。实际上,他们会对许多其他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包括日常居住地点、工作环境、家庭成员等多种情况。如果子女正在香港接受教育,则入境处会认为您有真实意愿在香港定居。
在此情况之下,他们自然会更加支持您的永久居民身份申请。因此,家庭成员在香港对于申请永久居民身份的帮助极大。
了解了入境处如何审查永久居留资格后,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准备申请香港永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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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身在香港本地公司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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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在香港工作或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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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在香港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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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在香港寒暑假期间参与夏令营或培训班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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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港籍雇主的,可在香港自行成立公司,自行发放工资、缴纳强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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频繁进出香港,尽量避免连续超过180天不在港
3、在港居住时间不够,如何进行补救?
虽然,香港在居住时间上对申请人给予了一定的灵活性,但对很多申请人来说,在获得香港永居身份的同时,都是把生活和工作重心放在内地,因此在香港居住的时间非常有限。
如果是这种情况,申请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以下在香港的活动,这样可为获批永居身份加分。
比如在满足基本的居住时间要求上,跟香港有资金往来(如在香港购买保险、置业等),或是提供相关居住证明及安排子女读书等作为表达自己定居香港的决心。
亦可以做好细节记录证明,方便后续提交申请时,有材料作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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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7年的续签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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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税记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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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前,收集在香港的生活记录(如买车、买房、买保险、租房、电话卡等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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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一个香港银行账户,每次去香港消费都使用这张卡,每半年收集一份月结单存证做流水证明。
结语:现在内地的中产家庭想要规划一个香港身份并不算太难,因为选择挺多的!
香港身份,不仅仅是身份的象征,更意味着更多的机遇和可能性。无论是子女教育、事业发展,还是资产配置、全球出行,香港身份都能为你带来诸多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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